日前,由我局委托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连州市城西片区连州大道北侧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已经过方案论证、专家评审,进入报批阶段。为保障公众知情权,确保规划内容科学、合理、可行,现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2019年6月6日-2019年7月5日(30天)
公示渠道:连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连州市自然资源局公示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通过书面、邮件、网站留言等形式向连州市自然资源局反馈意见及建议。
联系地址:连州市白水东路地段(原党校位置)
联系电话:0763-6630636
邮箱:485685030@qq.com
连州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6月6日
公示内容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清远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与《连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5年)》,适应连州城西片区连州大道北侧地段的发展与建设需要,为规划范围提供发展建设与土地控制的依据,便于各有关部门实施对规划范围内各项建设事业的管理,保障《连州市城西片区连州大道北侧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下简称本规划)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法定文件。
二、规划依据
本规划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城乡规划编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用地分类与城市用地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200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试行)》、《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连州市第十三五规划》、《清远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连州市总体规划(2015-2035)》、《连州市中心城区概念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
三、规划范围
规划片区南起连洲大道西,北达连江河,西至兴连大道北,清连高速连州出入口,东临连州大道,面积约118公顷。
四、规划原则
1、继承性原则
规划将关注与已出让地块的衔接。一方面,做好规划用地性质与已核发国土证确定的土地用途之间的衔接,尽量保持一致;另一方面,尊重已出让地块的开发权,统筹整理,做好与规划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之间的协调;此外,加强与上层次及相关规划的衔接,落实相关规划要求。
2、公平性原则
秉承公平性原则,综合考虑多方业主的利益,落实各地块容积率,保证合法开发权不受侵害。
3、保障底线原则
以规划片区的整体承载力为底线,保障城市道路、公服设施(尤其是教育、体育、医疗、文化等)、市政设施、安全设施等基本配套设施的建设。
4、城市形象提升原则
重点打造城西一路沿线、城西大道沿线、连州大道沿线、沿连江河的滨水景观,设置疏密有秩的开敞空间节点,打造城西滨水生态宜居景观,提升城西片区的城市形象。
五、空间结构规划
规划片区将形成“一带一轴、两心两区”的空间布局结构:
一带:沿连江河打造滨水景观绿带;
一轴:贯穿连州市中心城区的城市发展轴;
两心:利用大云洞保护片区形成生态绿心以及依托高尚商业区的门户商品中心;
三区:包括东西两片生态宜居片区以及综合服务片区。